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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商标注册不进行商标查询会有什么风险?

作者:云南祥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11 08:22:33

昆明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注册查询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商标注册前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在商标局或者商标代理机构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众所周知,昆明商标注册申请的成功率并不是100%,从申请到核准商标注册需要很长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商标持有人不进行商标查询,潜在的风险是什么?让小编给你分析一下。

许多企业对商标查询存在较大的误解,特别是商标之间潜在的相似性和优先使用原则。为了不丧失市场竞争力,他们在申请商标时急于推销自己的品牌或产品。然而,就每年商标侵权案件的数量而言,商标之间的近似率相对较高。因此,在此期间商标注册申请一旦被驳回,将面临两大风险。

一方面,商标注册费流失,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很长时间,重新申请能否获得批准注册,目前还不得而知。这样一来,企业直接放弃了市场的竞争力,人力、财力、物力的流失甚至会使一家初创公司面临破产的问题,所以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不想查询吗?申请注册商标前,申请人可以进行商标查询,充分了解在先权利,根据查询结果作出判断,然后提出注册申请。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商标注册查询虽然不能保证申请100%通过,但至少可以在商标申请中起到倍增作用。

A、 检查同一或类似商品上是否注册或申请了相同或类似的商标,以规避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的概率。

B、 如果发现有相同或相似的先前注册商标,您可以修改和调整自己的商标。

A、 通过对商标注册的查询,可以避免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B、 降低品牌或产品的推广成本,使损失最小化。及时的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的进展情况,确保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知名度。对于商标注册查询,的知识产权友好提醒:在当今混乱的知识产权市场上,有很多潜在的商标代理机构为了赚钱而欺骗你注册商标,往往不做任何有效的查询,所以我们必须找一家可靠的代理服务公司进行查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注册公司不是说说而已,要付诸于实际,只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让公司注册起来得心应手,很多老板在决定出来创业的那一刻起,就开始着手准备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那么首次创业的老板肯定对于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一无所知或者知道其中一小部分,今天小编给大家说说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信息?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信息:

1、首先要准备好5——10个左右的公司名字,准备这么多的公司名字主要是为了提高核名通过率,以及在公司核名不通过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提交新的公司名称;

2、公司准备好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一共是两个部分,一是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这个经营范围的事情可不能马虎,不能写超级多的经营范围,不能不注意经营范围的前后顺序等等;

3、公司组织机构的产生办法和各自职权,包括股东大会个董事会等,公司法人的信息和监事的信息要完整正确,公司的法人不能担任监事,可以外聘一个监事;

4、公司注册资金要量力而行,不能虚高,可以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实事求是填写注册资本,然后在公司的经营中,根据经营情况再递增注册资金,这些都是可以的;

5、注册公司注册地址的信息,需要注册公司申请人提供注册场地的房产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件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费用是否已经缴纳等事项。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件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费用是否已经缴纳等事项。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 齐备并且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予以受理并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 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部分内容的,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 请人补正,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包括对绝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和相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

绝对禁止事项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是否使用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涉及商标法 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6条。相对禁止事项审查理论上应当对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广义上的)冲突做全面的审查,但由于在先权利太过分散,商标局不能一一掌握。因此,审查时只对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的商标和在先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进行审查。涉及商标法第28条、第29条。

1、发票: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因此,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只填写商品或服务名称而不填写商标名称或者简写商标名称,例如,五个字的注册商标只写三个字。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因而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特别是一些服务协议,根本就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由于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报纸、杂志、各种会议、博览会、商品交易会等的宣传广告由于能够很好地提供时间、商标标识等重要信息,是更为直接有力的证据。

4、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很难作为直接证据被采用,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

5、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但是在实际案例中,很多企业直接提供一些商标标识实物,而提供不出印制这些商标标识的证明材料。这些商标标识实物由于无法确认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而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信。因此企业在印制商标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经营范围包括“商标标识印制”的印刷企业。这样的印刷企业对于商标印制都有着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印制的时间、商标名称、印制委托人都有完整的登记和保管记录,开具发票、订立合同也比较规范,可以为商标的使用提供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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